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3〕111号)精神,从2013年
起,自治区对在毕业年度内、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,用于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
费用补助。
具体申请流程及有关要求请查看附件,现就几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:
1、经咨询有关部门,2013届毕业生的申请截至时间可适当延长,具体截止时间、公示时间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。
2、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在户籍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,先交系负责老师审核,然后交学院招生就业处,招生就业处将连同学校其他部门做进一步审核上报。
3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在2014年4月初,对2014届毕业生初审通过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,如无异议则向有关部门统一报送材料。补助发放时间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。
4、“银行账号”、“开户行”信息申报时暂时不要填写,待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指导毕业生本人填写。
5、全日制各学历层次毕业生均可申请。 文件及通知已上传到买球网站,学生可以自行下载表格。
附件: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及相关表格
内蒙古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
2013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