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4〕14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》(教政法函〔2019〕12号)精神,现就买球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、损毁后开具“学历证明书”的流程做如下规定:
1.准备近期1.5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(前额刘海不能遮眉,头发不能遮耳,素颜),同时把同版的电子照片发到邮箱XXXX中,照片须以姓名命名,扩展名为jpg,大小不超过15K,高640像素,宽480像素。
2.携带照片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教务处,现场在学信网中查询打印学历信息进行核实。
3.核实完毕后,填写“学历证明书开出申请表”(见附表)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,进行办理,教务处于7个自然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注:
(1)学历证明书需另外编号,不能与证书编号相同;
(2)学历证明书的编号不能含空格、小写字母及全角字符,且编号前5位必须是本院院校代码,总长度不得超过18位;
(3)学历证明书的发证日期不能与毕业日期相同;
(4)学历证明书需使用近照,原学历证书上的照片若间隔太久,不能再用;
(5)学历证明书的电子照片应与纸质照片保持一致,以免影响学生使用。
4.以上只针对买球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学生毕业证书的遗失、损毁办理,可以代办(代办者须携带本人以及开具证明书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)。
5.地点:内蒙古丰州学院(青城学院)教务处学籍科(大学城)
6.咨询电话:0471-2692120
注:请提前一天致电预约,以免工作人员因外出办理其他事务而耽误
此办法最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
附件:《学历证明书》开具申请表
| 附件《学历证明书》开具申请表 | |||||||
| 姓名 | 性别 | 毕业时间 | |||||
| 系部 | 专业 | 辅导员/班主任 | |||||
| 当年 班级 | |||||||
| 身份证号码 | 本人 联系电话 | ||||||
| 补办原因 | □损毁 □遗失 | 学制 | 年 | ||||
| 原证书编号 | 学历层次 | ||||||
| 教务处意见 | 经核查,该生是买球 年 系 专业毕业学生,同意开出《学历证明书》,编号为: 。 核查人员签字: 教务处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
| 分管院领导意见 | 签 字:年 月 日 | ||||||